警方缴获的部分作案工具。 刘珊珊摄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珊珊)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苑东刑警中队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发生在石家庄市区的十余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孙某被成功抓获归案,涉案金额三万余元。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苑东刑警中队张警官介绍,进入5月份以来,该辖区内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车内财物被窃。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立案侦查,同时将5月份以来的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进行串并分析,发现其作案手段极为相似。根据监控视频,一位驾驶黑色桑塔纳车辆的中年男子孙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并对其开展布控。5月13日16时左右,当犯罪嫌疑人孙某在石家庄市学府路精英中学附近再次作案时,被警方现场抓捕。
经审讯,孙某对在石家庄市区内实施多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介绍,孙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入狱,并有吸毒史,年前刚刑满释放后却为筹集毒资而重操旧业。截至日前,警方已侦破孙某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十余起,涉案金额三万余元。目前,嫌疑人孙某已被石家庄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犯罪嫌疑人孙某交代,他一般选择女性驾驶的车辆,且从副驾驶车门位置下手。因为女性下车前多习惯将包随手放在副驾驶位置上,这个位置非常方便他窃取财物。此外,孙某还用钢制电钻钻头手工制作了各种车锁的配套钥匙,作案时配合内六角扳手,即刻能将车辆的副驾驶门打开。据孙某交代,用这种方式偷盗非常隐蔽且迅速,从开锁、取物到离开,不到一分钟就能全部完成,而且不易被周边人群察觉。若有些车辆的副驾驶车门没有钥匙孔,孙某则选择弹弓弹射钢珠的方式直接击碎车窗玻璃,然后再进行盗窃。
在此,张警官提醒广大开车市民,司机和车主自身的防范意识至关重要。司机离车之后,应将车内贵重物品诸如手机、摄像机、照相机、手提包、笔记本电脑等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当无法携带或者不方便携带时,最好在车内留下一个人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