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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完成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

2017-01-17 09:00:4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沧州完成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

城乡参保人群按统一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南皮县寨子镇大安家村刘凤英患糖尿病多年,是原新农合参保患者,日前在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说起以前住院的过程,老刘光往当地医院、新农合中心就跑了两趟。他说:“拿着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本、诊断证明手续,村里开个证明,才能办转诊,很费时。”但这次,他只拿着社保卡和身份证,就直接办理了住院手续。

从今年1月份起,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完成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全市城乡参保人群,可按照统一政策享受医保待遇,持本人社保卡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实现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最主要的就是让农村百姓和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看病和报销更加方便快捷,他们不仅可以自主选择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而且医保报销也不用东奔西跑,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参保的农村居民住院看病,不需要到村里开参保证明,也不需要到县级医院开转诊证明后,再到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只需拿着本人社保卡(暂未领取社保卡的可使用身份证和户口簿),就可到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住院,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待遇。

责任编辑:侯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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