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石家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 错峰时长3个月

2017-02-17 20:04:03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峻峰)在冬季采暖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频繁启动,给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为统筹工业发展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石家庄市在2月17日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动员大会上提出,对全市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在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实施冬季错峰生产,切实降低冬季采暖期间工业生产污染排放。

石家庄冬季错峰生产的行业范围是:钢铁、水泥、焦化、铸造、玻璃、建陶、钙镁等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的所有工业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 排放的医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工业企业。

水泥、铸造(不含电炉)行业工业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实行错峰生产。

错峰生产期间,钢铁、焦化、玻璃、建陶、钙镁等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其具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及设施,在正常生产负荷的基础上,压产50%以上;医药、化工、家具、包装印刷等行业工业企业,其具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生产工序及设施,在正常生产负荷的基础上,压产40%以上。各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生产线之间,可积极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等方式实现错峰生产期间减排目标。

钢铁、焦化、玻璃、建陶、钙镁等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和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医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所有工业企业,根据行业和自身实际,按照 “一企一策”原则,研究制定具体的错峰生产方案。

承担保民生供热任务的工业企业,剔除供热部分后,其他生产能力按规定实施压产。

对于实际排放低于行业排放平均值50%以上的工业企业,可根据总排放量与实际贡献情况,适当减小压产比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限产或停产整治。

错峰生产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如全市总减排量达不到应急响应要求时,将对污染重、排放大、税收少、贡献小的企业,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特别是对规下工业企业提高压产比例直至停产。

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要提前合理安排年度生产计划,除承担居民供暖等保障民生任务的以外,原则上要将设备大修、检修、炉窑冷修等工作安排在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之间进行。

责任编辑:张永猛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