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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客户未在指定公司办车险 保定天成汽贸强行扣车

2017-02-22 23:06:4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2月22日讯(记者孔思远)近日,保定市民户先生已经购买一年多的蓝鸟汽车被保定天成汽贸公司扣留,扣车原因是在车贷还款期,户先生未在指定公司办理车险。律师表示,保定天成汽贸这样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

户先生向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2015年年底,他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在保定天成汽贸购买一辆东风日产蓝鸟牌汽车,分期付款的时间为3年,并支付了6万元的首付款,此后一直按期还款。今年2月13日,天成汽贸工作人员通知户先生来公司,办理添加车险第三方受益人业务,并以给车拍照为由将车开走,随后工作人员又改口称,因为户先生未在指定保险公司办理车险,所以汽车将被扣留,需要交纳2万元违约金,并付清4万元购车尾款,汽车才能开走。户先生当场提出退掉新办理的车险,仍在天成汽贸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但即便如此,天成汽贸工作人员仍然要求其缴纳2万元违约金。

户先生表示,购车后第一年的保险是在天成汽贸指定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当时办理的是全险,一共花了6000多元。“今年其实我还是想在指定公司办车险的,前不久天成汽贸的工作人员也在微信上通知我续保,并提供了银行账户,让我直接把4900多元的保险费打过去。”户先生说,“我让工作人员把险种给我发一份,后来一直没有得到答复,我就换了家保险公司。”

2月22日,记者联系了保定天成汽贸,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工作人员表示,户先生的汽车目前确实就在公司。该公司认为,户先生的汽车还在贷款还款期,却不在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这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将车扣留。对于扣车行为是否有合同或法律依据,户先生何时才能要回自己的车,这名工作人员都未予以答复,称需要户先生到现场才能解决。

户先生说,2015年购车时,天成汽贸并没有给他购车合同,自己也记不太清合同中关于汽车投保条款的具体要求了。天成汽贸要求他支付2万元违约金时,他曾提出查看购车合同,但天成汽贸以购车合同在银行为由拒绝了他。截至2月22日,户先生的汽车已被天成汽贸扣留了10天时间。

就此情况,记者咨询了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张国旗律师,张国旗认为,天成汽贸的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首先消费者买车后,强制消费者在其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商业险,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违背了消费者自愿购买的原则,涉嫌强制消费。其次,天成汽贸更没有权利因此扣留消费者已购买的汽车,扣车实质上是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行为。户先生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向公安部门报案,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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