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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魏县当事人和民调员可“双向选择”

2017-06-04 08:01:28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剑英 通讯员郭海民、张佩)“自主选择民调员,调解结果咱信服。”近日,魏县边马乡朱村村民朱某因新民居项目占地与开发商产生纠纷,他选择乡司法所所长李海群参与调解,最终化解了纠纷。

魏县建立县乡村三级调解机构,从源头防范、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全县561个村全部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室,聘任公道正派、热心调解事业的老党员、老教师等担任调解员,主动介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乡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组建由乡镇干部、乡镇法庭工作人员等构成的调解人才库,重点调处村级难以调处、涉及乡镇一级职权的矛盾纠纷。县级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退休法官、检察官等组成的调解专家库,对辖区内社会影响较大的疑难复杂矛盾分析研判,打造解决问题的“终点站”。今年已成功化解5起复杂矛盾纠纷。

推行“双向选择”机制。当事人可自主选择信任的民调员,民调员也可挑选熟悉的当事人,变群众“上访”为民调员“下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边马乡从129名民调员中,每年评选20名优秀民调员并上榜公示,对村里调解效果不佳或跨村矛盾,当事人可指定优秀民调员。今年该乡10起“双向选择”案件全部有效化解。

建立常态排查机制。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对苗头性、倾向性矛盾梳理分类、登记建档,落实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对久拖未决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召开研判会商讨调处办法,做到案结事了,防止矛盾升级。一时难以化解的,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通报相关部门,由其指导解决或协助解决。

为激发民调员工作积极性,魏县建立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学习、案例研讨、巡回辅导等方式,提高调解员政策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实行绩效激励,根据案件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等,通过“以案定补”方式给予补贴。每年评选“模范调委会”“品牌调解室”和“优秀调解员”,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调解组织和个人,予以命名并表彰奖励。

 

今年以来,全县排查民间矛盾纠纷410起,调处成功402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10起,未发生一起群体性和重大突发性事件。

责任编辑:秦秋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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