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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斑马线前为“车让人”点赞

2017-09-15 13:42:41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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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看似简单,却反映了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也是一个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沧州公安交警二大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创新管理方法,采取电子警察抓拍、倡导让行点赞、现场处罚等形式,使交通安全管理与公共文明有机结合,文明礼让的出行氛围日益浓厚。

不礼让,现场处罚

9月14日8时30分左右,在沧州市区解放东路欣怡小区路口,一辆机动车由西向东右转弯时,因不避让正在绿灯放行时过斑马线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被正在执勤的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四中队交警查扣。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了罚款50元、一次记3分的处理。当天10时20分,在沧州市区千童大道煤建路口处,几名行人在由南向北横过人行横道斑马线时,一辆由东向西行驶来的黑色轿车向右拐弯时,不但没有避让正在斑马线上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反而鸣笛示意,行人只好连忙退了几步,让车辆先行通过,正在执勤的交警见状后将其车辆拦停,对机动车进行教育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了处罚。

据介绍,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加大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一周以来共对20余名机动车驾驶人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电子警察”抓拍

据了解,自今年3月12日以来,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沧州市区解放东路的两处无灯控的人行横道路段为试点,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前“不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并派出民警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利用“电子警察”设备进行抓拍。

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大队长郭拥军介绍说,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影响着正常的交通秩序,剐蹭、冲撞行人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礼让”,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电子警察”抓拍的依据一是斑马线上有行人,二是机动车未停车避让。

郭拥军也提醒广大市民,骑行自行车、电动车通行人行横道时,须下车推行。

“点赞”让马路文明有了“人情味”

今年7月份,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根据观察调研,在治理和处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基础上,推出行人“你让行,我点赞”的“礼过”斑马线的两个新手势,这个方式拉近了人车之间的距离,让马路文明有了“人情味”。这两个手势也受到了行人和驾驶员的欢迎,效果明显,已经有很多市民“启用”了这两个手势。

过马路时伸个手,途经礼让车前点个赞,这两个手势就是行人在准备通过斑马线时,首先举手示意,给驾驶员传递明确的信息,表明要在车前通过的意图。行走在斑马线上,对于让行的驾驶员,伸手点个“赞”。简单的互动,形成机动车和行人之间文明礼让的良性循环,鼓励驾驶人将良好的文明习惯延续。

郭拥军说,当司机主动把车停在斑马线前,在车里挥手让行人赶紧过去的时候,那是对行人的一种尊重,也是对安全的一种维护,体现了一个城市的交通文明素养程度。(通讯员孙明山 记者李家伟)

责任编辑:史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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