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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枣强地税全面推广执法记录仪 打造“阳光税务”

2017-10-13 10:13:4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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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枣强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的执法人员,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将全程录音录像。”枣强县地税局税务干部褚升辉一边微笑着一边向纳税人讲解。

枣强县地税局的执法人员每次入户执法都能看到他们随身佩戴着一个黑匣子——执法记录仪,别看它“小小身材”,却能释放出“大大能量”。近日,枣强县地税局为管理、稽查、监控等专门为执法人员配备了16台具备实时摄像、拍照、录音等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它的投入使用,不仅是助推法治地税建设的有益探索,也是打造“阳光税务”的重要一环。

出台《规定》促规范使用

“每次外出执法第一件事,就是认真检查执法记录仪,确保无故障、电量足。”褚升辉介绍说。为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枣强地税制定《枣强县地税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确定应用税务执法记录仪的具体执法环节,明确了记录事项、记录场合、时限要求等。并对应用税务执法记录仪的执法环节,按照时间、地点、人员、事件、起因、过程和结果等“七要素”的要求,明确了各环节需要记录的主要内容及标准。褚升辉坦言:“每次外出执法回来,我都会把记录仪所拍的内容在执法记录仪管理员的监督下上传保存到信息存储器,以备随时调取。”

全程监控推进“阳光执法”

“整个执法过程,都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地税局的执法更规范、更透明了,税务人员对我们的纳税辅导、政策宣传也更严谨、更亲切了!”恒润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于洪庆感慨道。枣强县地税局税政股负责人告诉笔者,按照要求,枣强地税利用执法记录仪对纳税核定、定额调整、非正常认定、欠税管理等57个需现场实施的税收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执法记录仪科技的“显微镜”,倒逼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强化结果运用提升震慑力

“使用和推广执法记录仪不是目的,实现结果运用才是关键。”枣强县地税局局长高进良表示,“通过执法记录仪拍摄下来的每段视频影像资料,都将长期保存,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和证据。”执法记录仪的全面推广,不仅有效地监督了税务人员执法行为,也进一步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征纳关系和谐的有力抓手。

执法记录仪的推广,不仅仅是执法过程的全记录的有效手段,更是地税干部转变作风、倾情服务的真实写照。枣强地税,将进一步利用这个“监督眼”推进执法、服务、管理过程全记录,将“阳光税务”带向每一位纳税人。(周喆)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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