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提醒:汛期出行,保险如何提供风险保障

2018-08-09 11:21: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李晓)各地陆续进入汛期,如遇暴雨天气,则行车过程中易造成车辆受损等问题。8月6日,银保监会提示保险消费者:关注汛期气象和出行信息,充分利用保险提供风险保障。

“针对汛期易发生车辆被淹、发动机受损等事故,保险消费者可选择商业车险提供风险保障。”银保监会表示,目前,商业车险条款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行业示范条款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拟定的、供财产保险公司选择使用的商业车险条款,包括4个主险和11个附加险。其中,4个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11个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

“保险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商业车险。”保险业内人士建议,投保前,消费者务必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障范围、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从而根据自身风险状况,选择购买适当的商业车险产品。“比如,根据行业示范条款中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具体约定,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因暴雨等造成的被保险车辆直接损失,而由于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赔偿范围,为补偿发动机涉水受损风险,保险消费者还需另外投保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据悉,今年,保险行业在江西、湖北、宁波、深圳四个地区推出了保障范围更广的机动车损失保险(IACJQL0001)新产品试点,其保险责任已包含发动机的涉水损失,这些地区的消费者无须再购买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银保监会提醒广大车主,及时关注汛期气象和出行信息。如遇台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尽量减少驾车出行,确需外出时,绕开积水路段,保障人身、车辆安全。不得不涉水行驶时,若遇车辆熄火请勿再次启动,以免对发动机造成损害,增加额外损失。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保险机构报案,同时对事故现场拍照并留存证据,以便申请理赔。

责任编辑:魏雨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