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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向临空经济区(自贸区)赋权53项市、县级行政审批权限

2021-02-04 21:59:4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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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马珉璐、马玉璇 河北日报记者孟宪峰)1月30日,廊坊市向临空经济区(自贸区)管委会赋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等53项含金量高的市、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8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8项。同时,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靠前指导等方式,确保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为临空区招商引资、产业聚集储备审批政策动能,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0年3月,廊坊市完成首批23项市级审批权限下放,为临空经济区(自贸试验区)初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为进一步推动临空经济区(自贸区)高质量快速发展,该市再向临空经济区(自贸区)管委会赋予53项市、县级行政审批权限。

38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等;3项行政确认事项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4项其他行政权力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总平面的审定,建设项目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审批;8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校车使用许可,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土地复垦验收确认,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及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目前,廊坊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赋权和承接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市级业务指导部门协助临空经济区(自贸区)管委会开通本部门审批系统账户、配置审批权限,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做好赋权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及相关要求等对接工作。廊坊临空经济区(自贸区)管委会对承接的市、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确保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切实提高审批效能。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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