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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7月1日起施行

2022-07-01 17:59:0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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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7月1日讯(河北日报记者董昌)今日上午,石家庄市正定县举行《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施行启动仪式。该决定是继2021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后,全省第一个由县级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也是继《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后,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上的新举措。

7月1日,石家庄市正定县举行《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施行启动仪式。  河北日报记者董昌摄

正定县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和传统,全县共有已登记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7处。为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期间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宝贵成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正定实际,正定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该决定重点从总体要求、文物保护、文物利用、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就提高革命文物保护质量和水平、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等作出决定。其中,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出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明确了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正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衔接,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确保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相适应。

在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上,该决定指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具体情况,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应当有明确的保护标志或者界碑,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展工程项目建设不得影响对革命文物的保护;要结合正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将革命文物利用纳入本县旅游发展规划。县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旅游发展规划要求,逐步提高革命文物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使其符合旅游景点有关要求;要支持旅行社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红色文化研学旅行和体验旅游线路,支持社会组织开发革命文物宣传和文化创意产品,打造正定红色地标和红色旅游品牌,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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