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朝丽 通讯员王宝松)为真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河北省近日出台《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地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基础,严格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严格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严格工程质量验收,严格工程质量奖惩,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负总责。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必须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经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认定,并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字的工程质量承诺书,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各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上述文件建立永久性档案。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公示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公示栏,公示对该工程项目质量负终身责任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的姓名、职称、执业资格及本人照片。
工程竣工时,须按规定设置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载明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凡未设置或按规定设置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不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不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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