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年7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告。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会议要求,强化各级政府责任意识,发挥调结构、转方式的引领作用,多措并举抓治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从严执法,切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于民生关切之处,做实监督,推进工作。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职责。2013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6个调研组,围绕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资金管理、政策落实、基层救助能力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报告,并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在两个多小时时间里,李益民等12位委员分别就救助资金投入与监管、因病致贫和“无主病人”的救助、教育与住房救助等问题向省政府10个相关部门提问。对这些问题,到会的省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一一回应,不回避,不推诿,特别是对其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查摆原因,探讨解决之策。
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省委八届五次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2013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专题视察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关于深入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加大投入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长效机制。
强有力的监督是促进代表建议落实的“推进器”。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了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从541件代表建议中,确定对推进节能减排、促进沿海率先发展、发展现代农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内容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和省交通厅、商务厅、文化厅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具体意见,促进了相关建议的办理。
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改进会风,提高会议质量,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若干意见,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规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明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内两次缺席会议,不能保证至少参加一次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的,由主任会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强化建章立制,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工作、管理、考核和督促检查制度,完善落实制度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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