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
预计1月10日-14日,保定市将可能出现连续3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将应急响应级别由黄色(III级)预警提升至橙色(II级)预警。
依据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自1月10日起至1月14日,保定市警方启动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措施:以车辆牌照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不限行。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邢台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月10日0时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公务车停驶50%(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在预警解除之前,公务车停驶限行依次顺延(公务车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号码)。
邯郸
邯郸市政府发出《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提出根据河北省环保、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自1月10日0时至1月14日24时,在主城区(四区一县)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内,10日限行号牌尾号为1、3、5、7;11日限行号牌尾号为0、2、4、6;12日限行号牌尾号为8、9、1、0;13日限行号牌尾号为3、5、7、9;14日限行号牌尾号为2、4、6、8的机动车辆。号牌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