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5月4日讯(记者张娜)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今年通过光伏扶贫解决贫困人口不少于4万人,拟建设光伏扶贫电站200万千瓦,原则上每个贫困县建设光伏扶贫电站规模不超过5万千瓦。
《关于做好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河北重点在4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燕太特困片区县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全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可采取配比商业电站和全部规模扶贫两种模式。
配比商业电站模式按照扶贫电站与商业电站1:2.5比例建设扶贫工程。其中:光照资源较好的Ⅱ类资源区(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扶贫标准为1万千瓦扶贫电站扶贫1000人,其它Ⅲ类资源区扶贫标准为1万千瓦扶贫电站扶贫800人。两类资源区项目均要落实相应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障每人享受到连续20年、每年3000元的光伏扶贫收益。
全部规模扶贫模式指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要求,每位贫困人口对应25千瓦的项目规模标准,即1万千瓦扶贫电站解决扶贫人口400人,其中年利用小时数1300小时以下的地区,可适度扩大每人规模,但不应超过30千瓦。保障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收入,期限为20年,并要落实相应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扶贫工程两种建设模式,由项目建设企业与当地县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因地制宜自愿选择。
《关于做好2016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鼓励企业在有条件的农村和农户建设100千瓦以内的村级电站和5-10千瓦/户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