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高萌)趁夜深无人之机,先将电闸关闭,后用事先准备的气割等设备将防盗门、防尾随门割坏,意图割开自动取款机盗窃现金——唐山滦南县男子刘某多次以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近日被滦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和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1月4日凌晨2时许,刘某驾驶租赁的汽车来到位于滦南县兆才大街的滦南县信用合作联社储蓄所,趁夜深无人之机,先将电闸关闭,后用事先准备的气割等设备将防盗门、防尾随门割坏,在欲割开自动取款机盗窃现金时,听到外边有动静,随即逃跑。之后,刘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先后三次欲在滦南县西万坨信用社、滦南县信用合作联社兆才大街储蓄所、滦南县倴城镇团结幸福社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实施盗窃,均未得逞。
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以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造成财物损失5493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近日,滦南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盗窃罪和故意损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