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剥离国企“三供一业”补助办法

2016-08-25 14:49:4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河北省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到2018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自2019年起,全省国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费用。

    未来,国企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胡印斌)21日,河北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发布《河北省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助资金的分配原则、补助范围和补助比例。

    “三供一业”是指分离移交前省属国有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管理项目。根据相关安排,河北省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到2018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自2019年起,全省国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费用。

    本办法的补助范围包括: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已实现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以及此后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以及中央下放其他企业和其他省属国有企业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21号)有关要求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比照本办法执行。

    补助资金用于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的补助,分离移交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

    补助资金按照“三供一业”分项目户均改造费用补助标准、改造居民户数和补助比例等因素测算。其中,参照中央补助标准,我省分项目户均改造费用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供水0.58万元、供电0.92万元、供热(气)0.95万元、物业管理0.75万元。改造居民户数按照实际分离移交居民户数核定。对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财政补助比例为100%,中央下放其他企业财政补助比例为75%,其他省属国有企业财政补助比例为50%。

    省属国有企业已签署“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或者框架协议的,可以申请预拨补助资金。维修改造和分离移交完成后,省属国有企业提出补助资金清算申请。

    办法特别强调,省属国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补助资金。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等行为,将依规严处。

    据披露,省属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完成后,将基本实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省属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三供一业”费用。

    今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国务院已同意《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19年,国有企业将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供电、供水、供热和物业管理承担相关费用。

    8月9日,省政府亦召开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电视电话会,对全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特别是“三供一业”(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及物业管理等)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未来,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同时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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