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手机退、换货时间,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消费者应了解《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退、换货时间,当手机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找销售商反映问题,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手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手机主机出现屏幕无显示、无法开机、无法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手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维修时索取记录,避免销售者逃避责任
手机“三包”原则为谁销售谁维修。“三包”有效期内,手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手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主机。
有些销售者为了逃避责任,维修时不做维修记录,或者将维修说成是一般性“检测”,这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消费者对此不能掉以轻心。每次维修取机时,必须要销售商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如果是返厂维修的,建议事先将相关凭证进行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