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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10794万元!作为全国唯一的水资源费改税改革试点省份,我省在征税首月交出了这样的答卷。
7月1日,我省在全国率先进入水资源使用的“税时代”。两个月来,由缴纳水资源费改为缴纳水资源税,这“费”与“税”的一字之差,究竟意味着什么?对生产生活用水又带来怎样的影响?
总体上不会增加生产、生活合理用水的负担
8月1日8时35分,石家庄市裕华区地税局顺利开出全省第一张水资源税完税凭证。截至当日17时,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累计征收水资源税682笔,税款750.8万元。这标志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在我省首战告捷。
尽管水资源税已经开始征收,但每天和水打交道的普通老百姓并没有感受到有多少变化。
“早就听说开始征收水资源税了,但是市里的水价并没有变化,家里的用水费用也没有增加。”家住省会裕华区的居民王女士还有些纳闷。
对此,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赵建国解释说,我省的水资源税不对居民直接征收,而是对从水源地取水的自来水公司实行水资源费改税,不会增加正常居民生活用水和一般企业用水负担。
“我们在税制设计上希望给百姓‘润物细无声’的感觉。”赵建国说,改革也要保障农业生产中的合理用水,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据介绍,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税开征后,河北省水资源费标准降为零。除特种行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外,直接取用地表水的单位和个人基本由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
倒逼高耗水企业向节水化方向转型,以减少企业成本
“不转型不行了!”近日,我省许多高耗水企业发出这样的感慨。
这是因为,居民合理用水负担不会增加,但并不意味高耗水行业企业负担不增加。
日前,来自河北金环包装有限公司的会计主管郑银宝在石家庄一家地税大厅办理完相关水费审核后,从前台开出了一张水资源税税票。
郑银宝告诉笔者,他们企业是一家包装行业生产企业,由于企业所在地在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外,企业一直使用自备井取水,一年的水量使用大约是4000立方米,在水资源费改税之前,一年需要交纳给当地水务管理部门的水费大约是8000元。
因为石家庄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费改税后,河北金环包装有限公司使用1立方米的地下水需要交纳4元的税,每年大约4000立方米的用水量需要交1.6万元左右的水资源税,用水成本增加了一倍。
为此,郑银宝说,企业下一步将会加大技改力度,提升生产工艺,使用水量降下来。
赵建国介绍,根据河北省地下水超采严重、南水北调水资源利用不充分等实际情况,我省规定,地表水税额标准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税额标准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抑制不合理需求。对特殊行业、超计划用水、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按一定倍数征收水资源税,以促使企业合理用水,迫使企业拓宽工业用水途径。
例如,对严重超采区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的特种行业,税额的征收标准达到了8倍。这意味着,这些地区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的水价能达到每立方米80元!
“开征水资源税,可以保护和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促进全社会重视节约用水。”省财政厅税政处负责人介绍,对于河北省的高耗水企业来说,只有向节水化方向转型,才能减少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