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清建
近年来,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日趋完善,遍布大街小巷的摄像头能有效震慑犯罪,并为破案提供帮助。当个人人身、财产等权利遭受侵害时,可否查看视频获取信息?《广州市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该草案规定,个人因人身、财产等权利遭受侵害,情况紧急的,可以先行查看系统相关信息,但不得复制和调取。(据《人民日报》9月7日报道)
保证个人的公共视频“紧急查看权”,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公民的权益,减少损失。这种急人民群众之所急的做法,体现的是执法为民的精神,值得点赞。但要把好事办好,还需要严密的制度设计加以配套。
一项制度,规定得越详细,就越具有可操作性。个人的公共视频“紧急查看权”也是如此。落实“紧急查看权”,主要需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其一,对于“紧急情况”要作出详细规定,比如什么是紧急情况,哪些情况可以紧急查看、哪些情况不能查看等都要有明确、细致的标准和规定;其二,查看的程序要规范。规范程序能防止个人滥用“紧急查看权”,同时也能有效防止有关部门随意设置各种障碍,变相剥夺公民此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