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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度!河北Ⅰ级预警时停止所有水利工程施工工地作业

2016-12-29 19:31:53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曹智)日前,省水利厅、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河北省水利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全省水利系统要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等级通知,对应实行三级应急响应:发布Ⅲ级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发布Ⅱ级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发布Ⅰ级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各级城市建成区内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以及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1次以上;禁止在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

    Ⅱ级应急响应是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

    Ⅰ级应急响应是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除应急抢险外,责令各地停止所有水利工程施工工地作业;增加洒水降尘频次3次以上。

    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形势变化及应急状态启动与解除指令,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应对重污染天气信息台账,加强水利施工活动监管,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防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并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田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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