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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登录唐山 乱停乱划屡见不鲜

2017-04-25 16:26:51 来源:

图为集中停放在盲道上的共享单车。

近期,多个品牌的共享单车登陆唐山市,给市民的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然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个别共享单车企业存在私自施划停车区域的问题,且存在占用盲道停放单车的行为。

4月24日上午,记者跟随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走访了多条道路。在煤医道与华岩路交叉口西南角,记者看到,此处地面紧邻盲道位置被施划了一个边框为黄色实线的停车区域,区域内还写有“永安行专用停车点”字样。随后,记者跟随民警来到文化路(北新道至西山道段),在文化路东侧便道上看到了两处此种停车区域。民警表示,这几个停车区域均未经过交警部门审批,为相关企业私自施划。

记者在朝阳道与友谊路交叉口北侧看到,友谊路东侧便道上停放着一排写有“酷骑单车 ”字样的绿色自行车,然而这些自行车却停放在了盲道上。记者在友谊路两侧看到,占用盲道停放共享单车的情况,并非仅此一处。

交警二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王旭东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1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应当书面征求城市道路主管部门意见,并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对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进行调整。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设置或者撤除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

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处200元罚款。

盲道是一种无障碍设施,旨在为视觉障碍者提供行路方便。占用盲道的行为,将给视觉障碍者的出行带来阻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可处20元罚款。

王旭东表示,交警部门将联系上述共享单车所属企业或相关负责人士,责令其对私自施划的停车区域予以撤除,同时要求占用盲道停放自行车的企业进行整改。(记者 魏伟)

责任编辑:武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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