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河北4市查处20人!又一厅官被提起公诉

2018-05-04 22:53:41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省检察院今日对外公布↓↓↓

日前,河北省沧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志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志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朱志明,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志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省检察院近日对外公布↓↓

日前,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张家口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敏,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河北省保定市政协原副主席岳文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岳文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岳文民,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岳文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石家庄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新乐市邯邰镇苏仙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庆军等人优亲厚友分配救灾物资问题。2015年12月,苏仙庄村在未对村民受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且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经党支部书记刘庆军、党支部委员张英强村委会委员张平合等人商议,确定了16名村民为受灾救助人员,其中5名不符合受灾救助条件的两委成员亲属每人得款300元,共计1500元。刘庆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英强、张平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名不符合受灾救助条件人员领取的受灾补助金全部退缴。

藁城区刘家庄村村委会主任赵锁中侵占他人救济款问题。2016年1月,村民赵某某按规定申请临时社会救济款2000元,赵锁中代为支取后,付给赵某某500元,余款1500元用于本人请客喝酒。赵锁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500元退还赵某某。

赞皇县西龙门乡东坛山村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任树宽(非党员)任村委会副主任期间,于2002、2004年伙同白某(已故)捏造3人姓名,违规领取8亩土地退耕还林补助款2560元。任树宽不再担任村委会副主任后,2006年至2010年与白某继续以3名捏造人员的名义违规领取8亩土地退耕还林补助款5840元,以上共计8400元由任树宽个人使用。乡政府对任树宽批评教育。村党支部书记张占魁核对退耕还林台账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骗取的8400元退耕还林补助款予以收缴。

高邑县东西韩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忠义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和2013年,张忠义在任东西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扶贫补贴申报材料,以52户贫困户的名义,共计骗取扶贫资金22万元,其中5.44万元据为己有。张忠义犯贪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10万元。张忠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九起“三违”典型案件 ↓↓

1、义和庄镇北蔡村党支部书记张连敬在其任职期间,2017年年初至2018年4月共出现违法占地44宗,共计376.53亩,由于张连敬对北蔡村发生的多宗违法占地事实未有效制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合并其它违纪事实市纪委给予张连敬开除党籍处分。

2、义和庄镇南蔡村党支部书记陈继东在其任职期间,2016年上半年出现违法占地11宗,共计306.5亩,由于陈继东对南蔡村发生的多宗违法占地事实未有效制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市纪委给予陈继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义和庄镇白家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占英在其任职期间,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4月共出现违法占地事实15宗,共计226.01亩,由于王占英对白家庄村发生的多宗违法占地事实未能有效制止,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市纪委给予王占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义和庄镇四柳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王伟在其任职期间,2016年下半年至4月初共发生违法占地14宗,共计250.47亩,王伟对四柳树村发生的多宗违法占地未能有效制止,监管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市纪委给予王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义和庄镇西韦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王振全,2016年上半年在其任职期间出现违法占地事实11宗,共计150.27亩,由于王振全对西韦坨村发生的多宗违法占地事实未能有效制止,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市纪委给予王振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义和庄镇陶营村党支部书记王志远在其任职期间,2016年上半年出现违法占地27宗,共计244.51亩,王志远对陶营村发生多宗违法占地事实未能有效制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王志远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市纪委给予王志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义和庄镇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董瑞龙在其任职期间,2016年3月份至2018年4月,出现违法占地15宗,共计134.26亩,董瑞龙对常家庄村发生多宗违法占地事实未能有效制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董瑞龙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市纪委给予董瑞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2016年12月21日,义和庄镇长安城村党支部书记张树新的二弟张树国将耕地14.09亩承包给任秀清,任秀清的儿子王奎星在该土地上建起一排三层楼,任秀清在此土地上建厂并硬化地面,造成12.09亩耕地严重破坏,对此张树新制止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工作纪律。

2017年4月份张树新的四弟王占把8亩土地承包给王鹤,承包期限三年,王鹤在该土地上建厂房,2017年10月,王鹤所建厂房系违法建筑被义和庄镇政府拆除。张树新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制止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工作纪律。合并其它违纪事实市纪委给予张树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9、李国林在任涿州市国土资源局码头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杜志航许恒硕在任涿州市国土资源局码头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期间,码头国土资源所辖区共发生多起违法占地事实,共计2000亩左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时任涿州市国土资源局码头国土资源所所长李国林、工作人员杜志航、许恒硕负直接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2017年12月21日三人因玩忽职守罪被涿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合并该判决市纪委给予李国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李国林、杜志航、许恒硕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责任编辑:张云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