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为四类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和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生活垃圾运输规定
配备专用车辆和人员,车辆应当密闭、整洁、完好、有明显的生活垃圾类别标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加装智能化监控系统。
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理场所。
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不得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建立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定期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备案。(燕都融媒体记者杨佳薇 呼延世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