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张欣媛)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河北省人民政府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成立河北省人民政府药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北省药品监管局。
根据《通知》,领导小组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委政法委、省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石家庄海关。
省政府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成立,标志着河北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将对进一步加强河北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多方联动机制,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增强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