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老总读报(296)|给“外卖骑手们”一个明确的劳动关系

2021-11-05 02:55:37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日报副总编辑 贾伟

这期读报,先讲一个案子。

2019年4月,在北京打工的外卖骑手邵新银,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诊断为九级伤残。在律师的帮助下,这位来自河北的骑手在北京提起劳动仲裁。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件看似简单的案子,却由于派单、投保、发工资、缴个税的主体,跨越了北京、四川、重庆三地,涉及至少5家公司,使邵新银陷入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的法律困境。历时两年多、经历了五场仲裁或诉讼,至今仍未妥善解决。

提起这个案子,是因为看到这样一篇报道:河北省贯彻落实人社部等八部门文件精神,印发有关实施办法,针对规范用工、制度保障、权益保障、机制保障等多方面问题,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关于规范用工的制度性要求,有望解决邵新银们的难题。

邵新银只是数百万外卖骑手之一。在全国,包括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驾驶员在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已经接近一亿,而且还在持续增加。他们的出现,展示着经济发展的勃勃生机,也极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长期以来,很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却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被形容为“有就业无门槛、有劳动无单位、有风险无保险”。

为什么会这样?劳动关系不明确,是一个重要原因、根本性因素。

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大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务派遣。在许多外卖平台,一般由第三方公司和骑手签订劳动合同,平台再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一种是居间合同。一些众包公司将自身定位为“撮合平台”,只与劳动者签订服务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况的共同点是,用工平台都与劳动者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这就使一些平台公司找到了规避风险的借口,也成为劳动者维权的最大“痛点”和“堵点”。

明确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基础,是实施相关法规的必要依据。如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法规越来越完备、越来越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怎么落实?最急迫也最重要的是,真正做到规范用工,给劳动者一个明确的劳动关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维权难题,才能为其他维权条款的落地落实奠定基础。

也许有人担心,新就业形态的最大优势,就是灵活性、共享性,明确劳动关系会不会对此造成冲击?我想,从本质上看,这两点其实并不矛盾,完全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当然,具体如何操作,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仔细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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