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规则意识” 融进每个人的血脉
——访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孟庆瑜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龚正龙
“法治,就是让每一个公民知法守法,一切按照规则办事。全民守法,对每个普通公民来说,正是要从守规则开始。”11月12日,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孟庆瑜在谈到全民守法时说。他说,规则是法律的基础,守规矩是现代文明社会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如果不尊重规则、不敬畏规则、不遵守规则,无论一个家庭、一个社会还是一个国家,都会导致缺乏秩序、缺乏安全感,严重的还会导致创新活力不能完全激发,文明前进的脚步因此受到羁绊。
“守规则是守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庆瑜指出,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公民行为的普遍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刚性底线。简而言之,法律就是大家都要遵守的规则。而规则的外延比法律更广泛,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标准礼仪、文明公约等。也就是说,人们在一切社会活动中,都有规则的影子。现代社会发达的信息渠道、多元化的价值追求和复杂的交往关系,更需要相对统一的普遍性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否则,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也无法形成严谨有度、自由和谐的秩序。
孟庆瑜认为,尽管人们都生活在不同的领域,但“公共”二字却应始终留存在心。因为正是公共领域内的规则,保护了公共利益,提高了效率,让大家受益。守法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要求,也是道德层面的要求。强调公民遵守法律,不只是出于对法律的畏惧,更主要是出于对法律的自觉认同,而这种认同最容易从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规则中获取。
“要想人人守法,必须营造人人守规则的氛围。”孟庆瑜说,当今社会,缺乏规则意识、不遵守规则之事正啃噬和挑战着良好的公共秩序,这是长久以来人情社会的遗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必然是不合时宜的。比如,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一事当前,不走正规渠道,而是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这些破坏规则的行为必然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明规则”败给“潜规则”。“都不守规则,最终受损的还是我们自己。”孟庆瑜说,唯有大家皆遵循规则、尊崇规则、敬畏规则,让“规则意识”融入每个人的血脉,形成人人守规则的氛围,让那些不守规则的人失去空间,社会才能安定,公共秩序才能得以维护,公序良俗才能得以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