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督查 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

2016-06-13 21:13: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郭凯
省安委办定于6月中旬和9月下旬,分两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综合督导检查。第一次督导检查自2016年6月13日至22日,第二次自2016年9月19日至29日。督导检查覆盖全部县(市、区)。督查将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部门和企业进行检查。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攻坚行动开展和任务落实,省安委办定于6月中旬和9月下旬,分两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综合督导检查。

第一次督导检查自2016年6月13日至22日,第二次自2016年9月19日至29日。督导检查覆盖全部县(市、区)。督查将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部门和企业进行检查。约谈问题单位领导和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发放警示函、提示卡等进行警示提醒。

第一次督导检查包括7项内容:各地党委、政府及部门贯彻落实全省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和宣传发动情况;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履行和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召开动员会和执法检查活动安排等情况;各级政府和部门组织建立风险辨识管控企业试点,组织制定风险辨识和评估分级标准及管控措施、办法等情况;各级各部门通过排查摸底,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需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企业台账情况;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部署和组织开展情况;各地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第二次督导检查内容有8项: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立执法监察台账情况;各级各部门采取措施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危险性大的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利用该系统开展自查自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等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情况;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和标志标识,加强管控情况;各企事业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及台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台账建立情况;各地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立情况;各地攻坚行动调度、通报、警示约谈、倒查问责、举报奖励制度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各督查组将责令在“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存在工作责任不落实、安排部署不到位、进展缓慢、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的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确保督查工作有力、有效,不走过场。

相关新闻

河北贯彻《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进入重点阶段

2016-06-13 21:10:36

全省贯彻《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进入重点检查阶段,省人大常委会4个检查组正在相关市县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采取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的方式,统一动员部署,统一检查内容。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2016-06-13 08:25:19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谢计来、宋太平、王雪峰分别带队,赴唐山、承德,张家口、保定,邯郸、邢台,沧州、石家庄8个市,对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廊坊市召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调度会

2016-06-09 11:26:21

6月8日,廊坊市召开安全生产攻坚行动调度会,听取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王曦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