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启河、冀建勇)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秦皇岛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提出完善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要严格按照秦皇岛市级不少于2000万元、县(区)级不少于500万元的标准储备应急周转金。
《秦皇岛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秦皇岛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秦皇岛全市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政策制度,督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落实情况。
秦皇岛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健全人社部门和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情况通报制度,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对以讨要工资名义、虚报冒领等手段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秦皇岛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方面,提出三项措施:一是完善保证金制度,工程建设领域和行业要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二是落实预储金制度,2016年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实行工资预储金管理;未按规定足额缴存工资预储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三是完善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要严格按照秦皇岛市级不少于2000万元、县(区)级不少于500万元的标准储备应急周转金。秦皇岛市将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拖欠工资失信企业纳入相关信息系统,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