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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河北张承地区:立法“撑腰” 草原保护治理双提升

2020-09-04 04:56:4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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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监督管理再发力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打击查处力度

最严格监管,才是对草原最好的保护。

“决定的出台,为我们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丰宁草原站站长于海良深有感触,“比如说在禁牧区放牧,以前按损毁的草地面积计罚,每平方米罚款一两块钱,很难对偷牧者产生震慑力,现在按每头牲畜30元以上100元以下计罚,违法成本大幅增加。

进一步强化草原管护机制,张家口、承德都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作出探索,为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成果提供法治保障。

比如,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张家口市禁牧条例》,及时制定生态管护和封山禁牧实施方案,实行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条例》,县政府先后出台《禁止开垦草原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政策规定》《关于舍饲禁牧的规定》《坝上及接坝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农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等地方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草原建设目标,制定草原保护措施,使草原保护利用与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防沙治沙林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草原!张承两地大力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张家口市组织开展了‘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和‘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成功侦破沽源县两起非法占用草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处非法开垦草原179.1亩。”调研报告显示。

“承德市则注重强化对放牧行为的监督管理。”调研报告指出,该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草食家畜舍饲圈养,禁止放牧。同时,各县区林草局设立禁牧办公室,安排专人开展禁牧宣传教育执法,对放牧偷牧和乱采滥挖破坏植被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屡禁不止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当前,草原监督管理基础还相对薄弱。”调研发现,省、市、县三级草原监管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各级草原管理队伍建设和素质能力亟待提升。省级层面没有专门的草原技术推广机构,草原监督管理及技术推广远不能满足草原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对此,调研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草原管护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从草原生态建设保护的人员配备、资金支撑、法治保障等多方面加强工作,加强基层草原管护机构和草原管护队伍建设,改善装备条件,努力提高草原执法队伍素质。要加强草原监管,严格落实草原建设生态红线制度,加大对案件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督办查办一批重点难点高发案件,完善草原违法案件司法移送程序,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此外,还要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对破坏草原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产生震慑作用。(河北日报记者周洁 通讯员梁伟)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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