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老总读报(170)|“东家”和“管家”如何成“一家”

2020-12-21 03:43:58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日报副总编辑 贾 伟

今天的河北日报第10版,报道了唐山市社区治理的经验,值得一看。稿件比较长,但其中有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位街道负责人兼物委会主任说,“居民是‘东家’,物业公司是‘管家’,咱们‘家里人’就得解决‘家里事’。”

一个是“东家”,一个是“管家”——无论是道理上,还是在生活中,居民和物业似乎本就应该是这样的关系,但是,如果上网浏览,却会看到不少这样的新闻:《“东家”和“管家”,为何成“冤家”?》《“东家”不满,“管家”委屈》《业主苦,物业冤》……

“东家”和“管家”,为啥成了“冤家”?有人认为,这都是物业服务市场化惹的祸,是市场化导致物业公司只顾着赚钱、服务打了折扣。依我看,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或者不全面。把物业服务交给市场,是趋势,是潮流,大方向并没有错。有些地方的居民和物业成了“冤家”,原因其实正是市场化改革还不到位、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

仔细阅读相关新闻可以发现,凡是居民和物业矛盾激烈的,大多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和物业公司签订了长期合同,合同解除难、终止难,这就让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基本失效,导致物业公司在合同期内无所作为甚至“为所欲为”;二是有关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只管招标,合同一签就了事,其余不管不问,这就让企业逐利的天性受不到有效制约。

我们再回到唐山的报道中,看看他们的一个办法:街道和社区每年要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特别是了解他们为居民解难题的情况,如果不能妥善解决,不仅要受相关处罚,下次招投标的时候,还会被取消参与资格。显然,这种做法一方面允许市场竞争、鼓励优胜劣汰,另一方面也用“有形的手”弥补了“无形的手”的不足。

“东家”和“管家”,如何成“一家”?答案是,既要真正按市场规律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改革,又要让相关基层治理单位发挥好监管作用。在这方面,唐山的做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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