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日报讯(记者王雪)今年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表彰命名年,日前,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将我市列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候选城市。
按照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地自查、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严格考评,经研究确定了拟向全国推荐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爱国拥军模范。
据了解,我省拟推荐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包括沧州市、邯郸市、石家庄市、保定市、涉县、乐亭县等17个市(县)。这次推荐工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省拟推荐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5月17日至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