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白增安)日前,邯郸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工作的通知》,对分配生工作的相关事项做了详细规定,与往年相比,最大亮点是优质高中分配生招生比例增至100%。
明确了分配生招生比例和分配原则。今年将邯郸市一中、二中、北外邯郸附中、四中招生计划(除各校自主招生名额外)全部分配到主城区初中学校。公办学校以连续三年在该校就读的片内生(包括进城务工子女)人数为基数进行分配;民办学校以初中入学注册学籍、具有主城区户口(包括进城务工子女)且连续三年在该校就读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公办学校的分配生应具有如下条件之一:具有主城区户口的初中片内生(包括进城务工子女)且连续就读三年的;2013年按政策照顾入学的部队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并且在校连续就读三年的。主城区民办学校的分配生必须是初中入学时正式录取、注册学籍、具有主城区户口(包括进城务工子女)且连续就读三年的。转学学生和片外生不得占用分配生指标。
为了促进主城区初中学校的教育均衡,支持薄弱学校的发展,今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政策进行了改革,由原来公助生招生计划的80%进行分配,提高到现在的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今年招生方式只明确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的投档线,各初中学校要在投档线的基础上,根据分配生指标数和考生志愿确定分配生名单。
招生改革试点学校的分配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分数和升学考试分数之和,在升学考试成绩投档线以内的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招生改革试点学校的分配生,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限定的投档线以内的具有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按照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建立规范的分配生公示制度,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在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市教育局和各学校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6269930。分配生指标使用不完的,在下一年度安排分配生时扣减指标。被举报的不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