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尊严
“婆婆头一天参加红军,是在长征路上。一天走下来,脚上磨满了血泡,疼得她躺在地上哭着喊脚疼。有个战士冲她喊:‘哭什么,像你这样还能革命吗?’婆婆一下子就把眼泪憋了回去。”
老红军高余屏的四儿媳妇秦保华,曾和婆婆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在她的记忆里,婆婆是一个平和慈爱的老人。“不是亲耳听说,很难想象当时未满15岁的婆婆,能有那么倔强的一股劲儿。”
但是秦保华知道,高余屏参加红军是为了摆脱时代带给她的命运的屈辱。
“婆婆生在四川省梓潼县一个穷苦的佃农家庭,家里穷到什么程度呢?每逢岁末年关、青黄不接的时候,全家人就要流浪四乡乞讨过活。9岁那年,她爷爷因病饿交加而死,为了凑足棺材钱,她的父亲忍痛将她以9匹布的价钱卖给了一家富户当童养媳,合着一岁值一匹布。”
同样为人父母的秦保华说,自己无论如何无法想象,亲生的孩子怎么可能就这样卖了。“但在当年的四川农村,这却是司空见惯的事。”
“这些农民从法律上说不是奴隶,但在许多方面,他们连奴隶都不如。他们没有土地,从生到死一辈子都欠地主的债,没有别的出路。如果有人要,他们就卖孩子。将女婴闷死或溺死是司空见惯的事。男孩子卖不出去也被弄死,孩子们的价格是浮动的……”对于当时触目惊心的贫困和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底层农民的生活,索尔兹伯里曾在其作品《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里这样描述。
同样被迫在幼年离开家庭的,还有开国少将、河北省军区原政委曾美。
“在家中5个子女中,父亲排行第四。为了糊口,他的三个哥哥不得不到镇上的一家制作爆竹的店铺里做学徒工,他自己则在8岁时由于家中实在无米下锅,被过继给茶园岗中团村一户家境略好、同样姓曾的人家。”曾美的女儿曾丽明介绍。
养父家里有几亩田,生活相对宽裕一些,曾美总算过上了可以吃饱饭的生活。
作为女孩子,高余屏却没有那么幸运。
“《红色娘子军》里唱‘战士的责任重,妇女的冤仇深’,婆婆经常一听眼圈就红了。四川女人干活多,婆婆当年小小年纪,不但要应对繁重的家务,还要承担田里的农活。饭比以前吃得饱些,却多了‘公婆’无端的辱骂和毒打。”
秦保华说,也许正是因为作童养媳时受“恶婆婆”折磨太多,高余屏对自己这个儿媳妇总是像女儿一样疼爱,“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嫁过来的时候,婆婆已经年过花甲,却还亲手一针一线地给我做衣服。”
或许,经受过屈辱和践踏的人,更能体会到情感和尊重意味着什么。
高余屏对自己第一次见到红军时的场景记忆犹新——1935年3月,她在家乡偶然遇到了一支由几名英姿飒爽的红军女兵组成的宣传队。
“其实,那时候的红军正在长征途中,部队缺衣少食,士兵衣衫褴褛,不可能有多么漂亮。可同是十几岁的年轻女孩,这些红军女战士的出现对婆婆而言,简直是一种启蒙:在婆婆原来那种充满黑暗与压抑的生活环境里,红军女战士身上那种昂扬独立的人格,是婆婆原来连做梦都想象不出的。”秦保华认为。
因为年龄还小,又裹着小脚,高余屏参加红军的要求,被刚刚突破敌重兵防守的嘉陵江防线、正在艰苦行军的红四方面军屡次拒绝。在以天险著称的剑阁山路上,未满15岁的她一次又一次逃离家庭,扭着小脚,翻越上百里崎岖的山道去追红军,终于如愿成为一名红军战士。
“婆婆离家时只穿了一双青布鞋,而且鞋底和鞋帮都咧开了嘴,她索性把裹脚布解开扔掉,人和脚一起获得了解放。行军路上,她那一双小脚在鞋里滑来滑去,鞋吧嗒吧嗒直响,同志们说她高兴得连脚底下都在唱歌。”
平等待人,是秦保华对婆婆最深的印象,也是很多老红军共有的特点。
作为开国少将,曾美曾是在冀级别最高的老红军,享受“行政七级”的高干待遇。第一次和身为七级木工的亲家见面时,会特意宽慰不无拘谨的亲家说:“咱俩级别一样,都是七级,门当户对。”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往往出身贫苦,不忘根本。从内心反对压迫,追求公正平等,也是当年红军吸引他们的重要原因,并成为他们毕生的共同底色。
“有一年收成很不好,我爹要地主少收点租子,结果被人家打得头破血流。一气之下,我爹退了佃,跑到别的村给人家当佃户。可是不管走到哪儿,穷人永远挨饿受气。”秦光回忆说,自己那个时候只有七八岁,就经常想,什么时候穷人才能不受欺负呢?
秦光的老家是湖北红安,曾美的老家是江西兴国,都是著名的红军县、将军县。为什么一个个小县能够走出数以万计、十万计的红军,能够走出几十位将军和数以百计的省部军级干部?
相比饥饿中求生的渴望,“翻身”“平等”的感召力显然更加持久而强烈。
“1929年父亲15岁时第一次接触红军,农民起来闹革命、翻身做主人的宣传口号就已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中。”
曾丽明说,曾美生前一直对自己参军那天的场景记得特别清楚。“那是1930年4月,红四军来到兴国县城召开群众大会,深入发动群众闹革命,父亲天不亮就赶往县城,在听到‘当兵就要当红军,处处工农来欢迎;官长士兵都一样,没有人来压迫人’的歌词后,就下定决心参加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