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注意!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要罚款,这些也不行

2016-10-15 19:06:33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责任编辑:常方圆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以5元罚款;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处以5元罚款;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以20元罚款;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以30元罚款。

    10月14日上午7时30分,记者在槐安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看到,执勤交警除指挥交通外,还设专人在路口四个方向指挥行人、非机动车通行,一旦发现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等行为,交警会视违法程度对其处以口头警告、罚款等处罚。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以二环(含)以内所有灯控路口为主战场,确定50个严管路口进行集中治理。同时,从其他县(市)、区交警大队,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市交管局机关及二线单位,各区政府、街道办以及各文明单位、大专院校、驾校、保安公司等抽调人员,协助公安交警规范市区交通秩序。

    重点整治四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非机动车:包括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越线停车、快车道行驶及在高架桥上通行等;

    二是行人:包括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路口等;

    三是“三车”:主要是“三车”违规驶入二环以内及二三环之间主干道路延伸线区域内;

    四是机动车:包括机动车乱停乱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停车、停车不入位、占压盲道、逆向停车),限行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报废车上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及其他影响道路畅通与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还将采取规范施工围挡、取缔占道市场、规范市区停车秩序、实施路口渠化和路段优化改造、公交站点港湾式改造等系列治堵工程和措施,全面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整治期间,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并依法进行处罚。

    【行人】

    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以5元罚款;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处以5元罚款;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以20元罚款;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以30元罚款。

    【非机动车】

    逆向行驶的,处以30元罚款;不按交通信号规则通行的,处以10元罚款;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以30元罚款;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以10元罚款;不按规定载物的,处以10元;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处以30元罚款;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以10元罚款;非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行驶的,处以50元罚款;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处以50元罚款;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以200元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除了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也要注意,以下驾驶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也是违法行为,会被扣分、罚款!

    【开车接电话】罚款50元、记2分!

超九成驾驶人开车时接打电话

    开车时接打电话是很多驾驶人都有过的行为,很多驾驶人也不以为然,其实这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增大诱发交通事故的几率。即日起,

    注意!石家庄交警会对开车接打电话和车窗抛物两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清拍摄,对拍摄到的违法当事人违法行为一律记分罚款。

    交警相关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2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0项规定,处罚款50元、记2分。

    据介绍,电子警察执法抓拍驾驶人、乘车人等违法行为的原理和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超速”的原理相同,监控画面能够实时回传,通过自动识别系统收集固定违法地点、时间、图片等一系列证据链,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进而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车窗抛物】罚款至少20元!

车窗抛物会给环卫工人带来生命危险

    车窗抛物不仅污染环境,还会给自己和路上的车辆、行人带来生命危险!

针对车窗抛物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记者调查的23名驾驶人中有8人有过类似行为。但是,这8人也都表示,曾经有过车窗抛物,并不是经常这样做。“有一次,早晨在车上吃了在路边买的早餐,结果就把塑料包装袋随手扔车外了。”这名驾驶人说,后来看到环卫工人要冒着危险在车流中穿梭捡拾路面上抛弃的杂物,开车时就不再乱丢东西了,都是放在车内,等停车后再收拾一下。

    交警相关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员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违法代码6014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2项规定,处罚款50元。

    “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违法代码30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3项规定,处罚款20元。

    【槐安路】非优先通行一方如不主动让行致事故负全责!不按标志标线通行扣3分,罚款100元!

    槐安路是石家庄一条重要的主干道,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规划设施大队近期对槐安路8个主辅路进出口进行了调整,确定了主辅路通行优先权。

    这次调整也是石家庄首次对城市快速路主辅路进出口优先通行权进行确定。非优先通行一方如不主动让行导致事故发生,也将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槐安路新增让行标志具体位置为:槐安路(建华大街-体育大街)东西双向出入口、槐安路(育才街-青园街)东西双向出入口、槐安路(建设大街-平安大街)东西双向出入口和槐安路师范街东西双向上下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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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出入口的调整方式都一样,就是将原来主路与出入口匝道交会处的虚线变为全段虚线实线结合,“靠近主路入口处虚线在主路一侧,靠近主路出口处虚线在匝道一侧,虚线所在一侧的车辆可变道。”靳加利说。

    此次调整,是在辅路进主路口设置了减速标线和让行标志,设置让行标志也就是说辅路进入主路车辆必须要让行主路出辅路车辆。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让行标志一侧的车辆必须主动让行。通行上述8个路口,辅路准备进入主路的车辆如果一旦遇到主路车流出辅路,必须进行主动让行。如果一旦因为辅路车辆没有主动让行而与出主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辅路车辆则要负全部责任。

    槐安路这8个出入口调整后,也分别增加了电子警察,车辆必须按照标志标线通行,如果在实线区域变道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综合燕赵晚报、河北公安交管网微博、河北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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