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葛雪梅、吕新颖 河北日报记者解丽达)12月18日至19日,廊坊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14家企业仍在“霾中制霾”,目前这些违规企业已受到惩处。
自12月9日廊坊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以来,市政府派出的12个督导组连续在各县(市、区)驻县督导。特别是在应对16日至21日第三轮重污染过程中,廊坊加大对应停未停企业的检查、督导、打击力度,在18日下午至19日上午11时的督导中,发现仍有14家企业存在应停未停、无证违法排污问题。
据悉,这些问题包括大厂两家无名肉联厂无证违法排污、文安县一塑料焊接厂违规生产、开发区一企业应停未停等,目前这些企业均已被勒令停工停产,纪检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部分企业被实施高限罚金处罚。另据了解,19日下午至20日上午11时,廊坊市督导组又发现企业应停未停、无证违法排污问题11个,目前正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