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严格!石家庄网约车管理细则公布 所有干货都在这儿了

2016-10-27 10:53:19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责任编辑:孙明霞

    自10月8日京沪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以来,目前已有30多个地级市主管部门开始征求当地的网约车政策意见。有媒体统计了17个地方网约车政策发现,在“户籍、车牌、车型”三个准入门槛限制中,均或多或少予以了规制,只有广州、重庆、东莞、十堰、惠州5个城市对户籍或居住地完全没有规定。

  10月26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石家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于其他城市的网约车管理政策,石家庄的网约车管理政策又有哪些规定和看点呢?

    经营车辆要求高,定外观定排量还要有本市牌照!

    石家庄对申请经营网约车的车辆提出了八点要求,其中对车辆的牌照、档次、外观提出了明确要求,甚至对于汽车轴距、排量也做了详细的规定:五座乘用车,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量不低于2.0L或1.8T,功率不小于100千瓦;纯电动汽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动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七座乘用车,排量不小于2.0L,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

    同时《办法》也指出,一个人不能同时注册登记两辆及以上网约车。

    对于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在户籍方面也有要求!

    根据规定,在石家庄,从事网约车服务,你需要有服务所在地户籍或取得服务所在地居住证,需要持有健康证明,还要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个人从事网约车经营与服务,还需要两个证!

    申请人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与取得资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驾驶员、车辆入网营运意向书申请人本人或受申请人委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注册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人自有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由该网约车平台公司为其办理驾驶员注册手续。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签注后,申请人即可从事网约车运营。

    从事网约车的车辆及驾驶员都是有期限的!

    根据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网约车车辆经营许可期限自车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

    想退出或转让怎么办?

    车辆退出网约车运营的,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车辆所有人出具《车辆登记变更证明》,车辆所有人持《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

    车辆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车辆报废、转出、所有权擅自转让的,由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车辆经营权;平台与车辆接入关系终止以及平台经营期终止的,车辆在未办理接入新平台期间,不得从事运营。

    价格怎么定?明码标价,统一发票

    根据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接受本市物价部门监督,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签约驾驶员提供统一制式出租汽车发票,用于运营。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办法》还对网约车的驾驶员和乘客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如何监督管理?

    一、信息共享

    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

    二、年审

    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对网约车辆及营运情况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载装置,违章处理,保险缴纳等。

    三、考核

    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并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经营权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出租汽车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上报的驾驶员投诉信息,可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理。

    专家怎么看?地方新政要有过渡,网约车管理应以人为本

    在已经公布了网约车管理细则的23个城市中,京津沪限司机户籍,限车辆排量、限当地牌照,要求最高,堪称“史上最严”。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认为,对于网约车的监管不能仅仅局限于网约车本身,需要综合管理,做更加客观分析。目前各地出台网约车措施,带有一定阶段性。网约车作为一种交通出行方式,一定会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升级或更新换代。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熊文钊认为,地方出台网约车新政,应有过渡,各地应真正站在公众角度考虑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在民众诉求中平衡各方利益,以寻求改革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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