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葛雪梅、杨巍 河北日报记者解丽达)为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11月16日20时至11月20日12时),廊坊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环保局处级干部带队组成11个督导组,11月20日(含)前,对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该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建成区11月18日至11月19日(每日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Ⅱ级应急响应期间,该市综合执法局和市交警支队联合对违法违规进入市区的重型和中型货车等进行24小时拦截疏导,同时通过监控和路上执法严查严控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督导组将检查所有应停限产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控煤、控烟、控尘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施工的房屋建筑、拆迁、混凝土搅拌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等违法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