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运河区法院上半年受理54件危险驾驶案

2016-07-28 16:05:10 来源:沧州晚报 责任编辑:聂书雪
运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追究宋某刑事责任。

    沧州晚报讯(记者何晓玲 通讯员王娇娇)昨天,记者从运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自年初至今,运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危险驾驶案件5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1件。

    日前,运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件危险驾驶案。去年12月5日14时18分许,被告人宋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我市某主干道行驶,将车停在马路中央行车道睡觉。执勤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将其依法查扣。经鉴定,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严重超过法律核定标准。运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犯危险驾驶罪。经审理查明,宋某的犯罪情况属实,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运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追究宋某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

霸州交警多举措应对夏季疲劳驾驶

2016-07-26 10:48:24

霸州市交警大队日前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预防工作,全力打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战。

沧州交警“八告知”规范车主驾驶人

2016-07-22 16:09:41

近期,沧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采取多种措施,重点加强对大中型客车的检查力度,严查准驾车型不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逾期未检验、凌晨2时至5时违规行驶、非法从事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轮车拉16个小学生 六旬大爷被判危险驾驶罪

2016-07-20 17:31:26

陈某将自己的火三轮加了棚子和长凳,以便接送,每次五六个人不等,有时拉十五六个。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