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城中村里的一起命案——贾敬龙故意杀人案实地走访

2016-11-14 10:17:3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郭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对此案的持续关注。日前,记者来到案发地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新村进行了走访,试图还原这起案件的始末。

    河北日报记者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对此案的持续关注,“强拆”“村霸”等字眼在网络上不断引发争议,不少学者和律师认为贾敬龙存在自首情节,呼吁“刀下留人”。日前,记者来到案发地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新村进行了走访,试图还原这起案件的始末。

    缘起——城中村改造的是与非

    “你看,以前这条道只有4米宽,现在都已经拓宽到12米了,村民和车辆出行更加方便安全了。”北高营村一名村民指着北高营村门口村道告诉记者,经过城中村改造,村里变化很大,村民们住进了敞亮的楼房,小区绿化也不错。

    村民口中的城中村改造指的是2009年北高营村动员拆迁的旧村改造工程,涉及全村700多户,2000多人。记者在北高营村社区居委会看到了一份2010年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的批复文件,批复同意将北高营村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

    贾敬龙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贾敬龙的父亲贾同庆作为户主,于2010年11月与村里签订拆迁协议。“村里拆迁的平房在每户补偿200平米的楼房同时,还可以购买一套100平米的平价房。”居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09年当时村两委会制定的拆迁方案显示,30名同意该方案的村民代表在上面签了名。

    按照拆迁方案和贾同庆签订的拆迁协议,村里于2012年1月17日给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约为130多平米,2013年2月又给贾同庆发放一套面积约为110平米的楼房。

    贾同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签订协议是被迫无奈。因为不签协议,村里就不给办理他母亲的社保,最终在亲戚的劝说下,他最终签字了。

    对于贾同庆的说法,接受记者采访的社区居委会一些工作人员和村民予以了否认。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贾同庆及其妻子、母亲的社保编号,以证明村里并没有中断过贾家的社保。一些村民也表示,不曾听说过停发社保的情况。

    “二层楼的一层和平房户一样,再往上走评估,按照评估价来确定每平方多少米钱,最后现金一次性付清。”根据一份贾同庆签字的拆迁协议,贾同庆家第一套房是平价购买的,总价14万余元,当时交付了6万多元。在一审判决书证言中,贾敬龙和其姐姐贾敬媛曾提及家里旧房二层评估的9万元一直没有拿到。

    而一审判决书中北高营村社区居委会财务室出具的收据则显示,贾同庆目前已经分到手的两套房还需要再交110291元购房款给村里,村里将原本要支付给贾同庆家二层评估费和搬迁费93413元用于冲抵贾同庆所欠的购房款,经核算,贾同庆还欠村里购房款16878元没交。

    “不签协议村里就不会拆迁。签了协议分了新房子,你的老房子就得拆掉。”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北高营村只剩一户没有签拆迁协议,村里也没有对其实施拆迁。此外,由于改造搬迁是分片区进行,部分楼房正在建设中,目前包括贾同庆在内的100余户村民仍然没有拿到第三套房。

    矛盾——婚房被拆激怒贾敬龙

    一审判决书中,贾敬龙供述,他用射钉枪打何建华就是为了想报仇。那么,贾敬龙与何建华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最终导致案件发生?何建华是否是传闻中所说的“村霸”?

    北高营村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做贾同庆拆迁工作的过程中,贾同庆曾表示儿子贾敬龙将要结婚,希望能提前分一套房子用作婚房。何建华在得知这个要求后,表示同意。贾同庆还邀请了何建华到自己家吃饭,后贾同庆自己去拆迁办签了拆迁协议。

    2013年2月,北高营村又向贾同庆发放楼房一套,面积约110多平米。采访中有村民向记者透露,不仅是贾同庆,村民家里只要有儿子准备结婚的,村里都会优先分配一套住房用作婚房。

    然而,贾敬龙对父亲贾同庆签订拆迁协议表示了不满。“贾敬龙一直不同意拆旧房,也不让我签分房协议。”据贾同庆证言,协议签订后,贾敬龙就搬出去住了。

    贾敬龙的姐姐贾敬媛证言显示,2013年5月7日,一群社会闲杂人员对她家进行拆迁,现场抢走砸坏表哥王会勇的手机,并打伤了贾敬龙和王会勇。“看到十几个男子,还有一台钩机正在拆房子的东墙。”王会勇证言中也说,贾敬龙和他被这些人打伤,但是在现场应该没有何建华,他也不认识何建华。

    当时在现场的村民向记者回忆说,当时确实有人对贾同庆家的房屋进行拆迁,但是并没有看到双方发生激烈冲突,何建华也不在现场。“我们去现场了解到,被拆迁人所在楼房户主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当时出警的北高营派出所民警说,到达现场时并没有发现严重暴力冲突,警方只能对双方进行劝说。

    旧房被拆迁后不久,贾敬龙与女友分手。其女友的证言显示:她和贾敬龙不谈对象是因为当时北高营村正在城中村改造,要拆迁他家为他俩准备的婚房,贾敬龙不同意。她父母和贾敬龙父母都劝贾敬龙,让他俩在他家的新房里办婚事,贾敬龙还是不同意,一直和村委会对着干,后来父母就不同意他俩的婚事。贾同庆的证言也显示,贾敬龙要结婚时,他让儿子把婚房放在楼房里,贾敬龙不同意。

    贾敬龙后来供述,因为这事后,他感觉很没面子,生活也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自己觉得什么也没有了,婚没结成媳妇也没了,工作也没了,就一直想找何建华报仇。

    2015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一,在父亲房子被拆的近两年后,贾敬龙在北高营村新春团拜会上用自制的射钉枪杀死了何建华。

    “何建华不是‘村霸’、‘黑社会’,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都经过了严格的资格审查。”采访中,石家庄市长安区和高营镇两级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对有关何建华的传闻给出了官方回应。2011年北高营由村转为社区后,北高营社区的党支部书记是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在资格审查环节,高营镇纪检、计生、公安等部门出具了审查意见,长安区区组织部门还向区纪委、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进一步核实候选人是否存在党纪处分、刑事处罚等情况,并未发现何建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在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党委相关负责人提供的2014年北高营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结果单中显示,在145名社区党员的选票中,何建华最终获得142票。

    长安区信访部门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没有收到过来自贾敬龙的信访材料,在接待信访人员时也没见过他。

    疑问——自首情节是否真实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19日4时许,贾敬龙从华曙制药厂北侧租住处开着自己的红旗汽车来到北高营新村团拜会现场附近。

    8时许他用纸箱装着三把射钉枪和一把仿真手枪步行到团拜会现场。9时许,贾敬龙走到何建华身后,用一把射钉枪对着何建华的后脑部开了一枪。

    开枪后,有村民看到贾敬龙朝西边跑去,上了一辆车。很快,村治保会几名成员开上一辆面包车追赶贾敬龙,何建华的儿子何志辉和侄子何志轩随后也开了一辆车进行追赶。最终,在御城路上恒大御景半岛附近,贾敬龙的车被何志辉、何志轩的车别停了。

    据村治保会成员李敏瑞回忆,虽然贾敬龙的车被别停了,但因为他手中有枪,贾敬龙拿枪指着人,大家都不敢上前。一审判决书上也写道,贾敬龙下车后继续逃跑,追赶的村民用汽车将其右腿撞伤趁机抓获,并拨打了110报警。

    据村治保会另外一名成员回忆,当时何志辉虽然情绪激动,但并不知道何建华伤势情况。现场也有人劝别打人,谁也别动手。

    当时出警的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赶到现场时,发现有村民正在现场围观,贾敬龙头部出了血。警方立即联系120急救车,将贾敬龙送到附近的一家胸科医院。

    贾敬龙在追捕中造成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而何建华则因抢救无效死亡。

    贾敬龙及辩护人在二审上诉时提出,案发当日贾敬龙编辑表达自首意愿的短信并设置为群发。一审判决书也显示,警方确在贾敬龙手机中发现了这条短信,但是直至被捕,这条存在草稿箱中的短信也未发出。贾敬龙前女友的证言显示,贾敬龙在逃跑过程中给她打过电话,但是并未提起自首的事情,只是说让她转告她爸妈把何建华杀了,说完电话就没音了。

    据民警回忆,在抓捕现场盘问贾敬龙身份情况时,他一句话也没说,也没有提自首的事情。贾敬龙被抓获后的第一天讯问时,供述了杀人犯罪,也没有提到要自首。

    一审判决书中贾敬龙供述称,他已设计好路线,要去附近的长丰派出所自首。但不少北高营村村民告诉记者,离案发现场最近的是北高营村3公里的高营派出所,并非长丰派出所。

    一二审判决均未认定贾敬龙的自首情节。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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