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1月18日讯(记者常方圆)因醉酒后觉得无聊,石家庄一男子乘电梯回家时竟“顺手”放了把火,烧毁了电梯,所幸火情被他人发现并及时控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案,被告人梁某因其酒后的一次“无聊之举”,不仅赔了钱,还被判了刑。
今年3月27日晚10点多,石家庄某小区的一部电梯突然浓烟滚滚,并有火苗窜出,一位小区业主发现后赶紧通知了物业值班人员。几名值班人员立刻赶到现场灭火,十多分钟后将火扑灭,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物业工作人员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火烧电梯的人竟然是小区一名业主。随后,嫌疑人梁某被警方抓获,并被检察机关以放火罪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梁某交代了纵火的原因,却令法官啼笑皆非。梁某今年30岁,石家庄本地人,在市区一家汽车贸易公司工作。梁某称,案发当晚,他喝了酒,乘坐电梯回家时突然感觉有些无聊,为了好玩就顺手用打火机将电梯里的一处杂物点燃,到达自家楼层后,他不顾还在燃烧的杂物便直接出了电梯。梁某表示,如果不是喝醉酒,自己肯定不会做出火烧电梯的行为,甚至事后回忆起来,他还一度无法想起当晚发生了什么。梁某坦言,案发当天,他因工作比较忙感觉很累,喝酒后犯了糊涂,酿下大错。
经查,梁某这把火造成电梯内侧顶、摄像头、部分线路等被烧坏,电梯无法使用。经鉴定共计损失6000余元。案发后,梁某赔偿了物业公司电梯维修费用,并取得了物业公司的谅解。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用打火机将电梯内杂物点燃并放任燃烧,致使正在运行中的电梯发生火灾,危害居民楼中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放火罪。梁某案发后如实供述,庭审中自愿认罪,并已赔偿物业公司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后,石家庄桥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