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疫控中心印发洪灾后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意见
建议将历史老疫点作为重点监护区域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曹智)为确保大灾后无大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前组织专家,紧急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洪灾后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意见》。
洪水冲刷、高温高湿、尸体腐烂、虫媒传播致使病原微生物暴露、孳生、扩散,容易发生人畜共患病,重点病种为炭疽,猪II型链球菌病。
建议将历史老疫点作为重点监护区域。同时,加强农牧部门与卫计部门的合作,建议卫计部门加强对老疫点土壤环境及重点人群的监测。加强老疫点周围及下游易感动物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临床疑似病例及时报告,按规范及时处置。对老疫点严格按照防治技术规范消毒。
加强救灾等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救灾人员等应注意个人安全防护,穿戴胶鞋、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特别防范裸露部位划伤;饮食前及处理畜禽尸体后必须认真洗手消毒。同时做好乙脑、破伤风、消化道传染病的防控。
加强应急准备。储备充足的疫苗、诊断试剂、器械、消毒药品、防护用具等防疫物资;组建应急处置专家组与骨干队伍;完善应急处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突发重点人畜共患病的应急准备。
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互联网、电视讲座、电台广播、报刊杂志、宣传挂图、知识手册、会议培训等各种手段,宣传培训重点人畜共患病危害及防控知识,提升基层防疫人员的防治水平,增强养殖场户自我防控意识,提高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能力。